法庭:同性不能締結配偶關係 港女申覆核

【本報訊】首次有香港巿民入稟法院挑戰本港同性伴侶不能締結為合法配偶的機制。一名代號MK的香港女子,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欲與同性伴侶在香港締結合法的配偶關係,但本港政府並無相關機制,這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MK從入稟起便低調行事,加上入稟文件不公開讓公眾查閱,案件直至昨因律政司向高院申請寛限提交抗辯書時間才曝光。

律政司指需諮詢13部門意見

律政司代表昨指,案件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需要更長時間諮詢牽涉的十三個部門的意見。惟代表申請人的律師則表示,申請人跟伴侶均為香港人,她們一直在香港生活,亦希望在香港締結合法關係,故要求法庭盡快在今年之內審理案件。

法官認為案件既未編定審訊日期,且未見若不急切處理的實質影響,而相關政策牽涉多個部門,故答辯人的要求實屬合理,遂批准延期申請。法庭並暫定明年上半年內審理本案,預計審訊需時兩天,惟確實審訊日期待定。

案件編號:HCAL 10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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