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消防隊目被指於四年前從英國引入兩部保時捷名車自用時,涉嫌向海關遞交虛假的「英國登記證明書」,藉此獲得折舊減免逃稅超過七十萬元,因此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該消防隊目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項控罪罪成,裁判官指他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判他即時監禁九個月,並拒絕讓其保釋等候上訴。
五十二歲被告張慶傑被控兩項使用假文書罪,指他於一四年二月向海關申請進口兩架保時捷911 Speedster及911 Carrera汽車時提交虛假英國登記證明書,以逃稅九十多萬元。裁判官昨裁決時指,所有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反之被告聲稱不知情的辯解則屬不可信也不合理,因此裁定被告在事發時明知而使用涉案假文書,以令自己獲益及令海關蒙受不利,惟因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涉及第二架車的文件屬虛假,故只能裁定被告首項控罪罪成,該項控罪涉及逃稅七十三萬。
裁判官認為被告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而且有關假文件不易被發現錯處,幸得海關揭發才能破案。法官指,此案唯一判刑選擇是監禁,考慮到被告在消防處服務多年,對社會有貢獻,加上控方在搜證完畢後延誤了約八個月才檢控,故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判被告即時入獄九個月,因上訴理據不足,不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則求情稱,被告無案底,有中四學歷,他於一九八六年同一時間獲消防、警察及海關聘用,但他因熱愛救火救人而選擇加入消防,至今已工作三十二年,期間行為良好,公餘時也有做義工。辯方續指,被告已婚、沒有兒女,涉案兩架車都是自用,無證據顯示他製作假文件,現只被控涉及使用假文件;而本案被不尋常地拖延,被告於一四年首次被捕,至一八年才受審,期間飽受精神困擾,望可酌情減刑。
案件編號:ESCC 45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