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旺暴案未裁決控罪11‧8開審

【本報訊】前年旺角暴亂案之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已承認襲警罪,其後他在高院被裁定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判監六年,目前正在獄中服刑,但陪審團未能就梁與另外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高院早前決定將該控罪的重審,與另一宗涉及「美國隊長」容偉業和袁智駒的暴動案合併審理。案件昨在原訟庭作第二次審前覆核後,原定十一月八日的開審日期現時維持不變。

料需時70天

由於昨天的預審閉門進行,公眾不能入庭旁聽。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顯示,五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容偉業及袁智駒。本案安排於十月十二日再作第三次審前覆核,估計需要三小時處理,而原定審期則未有改變,預計需要七十天作審訊。

本案原本的兩名被告容偉業和袁智駒,原被控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暴動、襲警及縱火等合共九項控罪,控方已修訂涉及砵蘭街的一項暴動罪之控罪詳情,將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三人加入成為被告。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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