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改「同行同檢」例 空總研覆核

【本報訊】政府早前因應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的「行李門」事件而修訂「同行同檢」條例,惟高院日前裁定一名機艙服務員對該事件的司法覆核勝訴,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昨日表明,將考慮法律意見,研究是否針對當局修改條例的舉動,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表示,機管局今年四月修改「同行同檢」的規例,允許首次安檢時可「他人代檢」,但完全沒有通知地勤人員、商戶及保安等機場持份者,目前實際操作仍是「同行同檢」,令前線同事無所適從。

促盡快回復舊有安排

吳又指新規例亦令本港與其他國家的安檢水平有差異,會讓其他國家質疑香港航班安檢不安全。她促請當局盡快回復舊有安排。

吳又指,機管局過往曾有「酌情送遞」行李的個案,但大多涉及鑰匙和護照等,在失物認領處找回,酌情送回乘客,而非整個行李袋,與梁頌昕清楚知道行李位置的性質不一,不能相提並論。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被問及會否責成民航處改例,恢復「同行同檢」時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會檢視法庭意見,諮詢律政署再決定下一步行動,重申保安事務屬保安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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