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約章》無罰則 商戶有恃無恐

光污染問題令市民困擾多時,政府卻推出無約束力《戶外燈光約章》搪塞,更有「湊數」之嫌。本報於一六年揭發參加名單上有不少傍晚已經關門的學校和社福機構,部分更是商場內的店舖,並非戶外光污染的主要來源。有區議員直指,環保署濫竽充數。

屬自願參與 不遵從僅除名

政府八月宣布現有《約章》工作小組將改組為「戶外燈光工作小組」,並擴大其工作範圍,包括推廣《約章》、檢討其成效,以及向政府建議更多有效管理戶外燈光的方案。小組成員近半是現任委員,並由麥瑞琼繼續出任主席,任期三年。

灣仔區區議員伍婉婷指,自兩年前政府決定推出《約章》而非立法,銅鑼灣數月間突然多出約十個戶外燈光裝置。至去年區內某大型百貨公司啟用一幅號稱全亞太區最大戶外電視屏幕後,百德新街又陸續增加多部「大電視」,亮度之高足以令居民在屋內牆上憑倒影看到螢幕畫面。「依家根本冇罰則,最多只係除名。」她認為在未有法例規管下,只會令部分商戶更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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