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拒賠予醫療事故受害人 周向榮告保險公司違約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於一二年提供療程時發生事故,導致一死三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因該宗事故於去年十二月被裁定誤殺罪成,判監十二年,並正在獄中服刑。周與相關公司正面對事主的民事索償,周不滿為集團醫學專業業務承保的保險公司拒絕就事件賠償,已入稟控告有關保險公司違約和索償。

被告涉及兩間公司

原告包括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有限公司、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Lucky Eye Investments Limited;被告則依次為華寶保險顧問有限公司、怡和保險顧問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稱,原告曾向首被告投保,當上述醫療事故的傷者黃鳳群、王靜波和死者陳宛琳的遺產管理人於一五年興訟原告索償時,首被告卻違約,拒絕按合約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首被告在原告投保時疏忽,沒有向原告提供適當的保險計劃或適當建議。由於次被告於一四年收購了首被告,原告因此同時向兩名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1949/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