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罪犯最好的朋友

特朗普早前到加州南部視察美國和墨西哥交界處的邊境圍牆修建進展,只見漏洞處處,氣不打一處來,由該州「庇護城市」的政策縱容犯罪分子傷害無辜民眾,到州長布朗特赦有犯罪前科的非法移民,幾乎罵了個遍,狂人更形容布朗是「罪犯最好的朋友」。

在香港,「罪犯最好的朋友」是誰?律政司很可能榜上有名。高院日前就小學女教師懷疑以手機洩露入學試題一案頒下判詞,指律政司錯誤引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這樣一來,天下大亂,不僅正在審理的同類案件叫停,以往被入罪者亦可能紛紛要求翻案。最令人擔憂的還是,原來本港並沒有像蘇格蘭等地那樣,制訂專門法例禁止偷拍裙底春等罪行,恐形成法律真空。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現時「不誠實取用電腦」被當局「百搭使用」,範圍太廣。

也是眾人皆醒官獨醉。坊間一直對相關罪名議論紛紛,單是智能手機算不算電腦,就已經拗餐飽。甚至有人開玩笑,電腦執相技術日益發達,在網上發布的照片「面目全非」,除了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更是觸犯了「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當然,律政司不僅是色狼、瞥伯的好朋友,更是漢奸洋奴賣港賊的保護傘、大靠山。單說漢奸黎,被指策劃佔中、黑金禍港、刑恐記者,罪行罄竹難書,正是因為有司法保護傘罩着,漢奸黎到現在仍能也文也武,指點江山。特別是漢奸黎以粗口辱罵兼恐嚇東方記者,有相有片,律政司硬是拖着不辦,連是否「放生」也無膽回應。如果說律政司錯引條例是「真傻」,則其稱是否就漢奸黎涉嫌恐嚇記者一案做嘢要「諮詢法律意見」,肯定是「扮懵」。當今香港,忠良動輒得咎,漢奸風生水起,有如此一個顛倒黑白的律政司,法治豈能不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