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誤解控罪 影響浮現

高等法院早前就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的上訴案下判詞,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一直被誤解,律政司擬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同時煞停同一控罪的案件,等候上訴結果釐清相關法律原則。受影響案件包括的士司機鄒力勝偷拍女乘客哺乳案,昨提訊時控方本申請押後,惟遭裁判官拒絕。另一宗是男警朱灝立休班期間在港鐵站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案,被告認罪後被還押,原定昨日判刑,惟控方申請押後四個月,終獲裁判官批准。

五十歲被告鄒力勝,被控在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在香港藉不誠實地取用一部智能手機而獲益,即展示一張或多張顯示一名女子正在餵哺母乳的相片,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提訊,控方本申請押後三個月,等候終審上訴結果。

官指可用其他控罪處理

不過,辯方反對押後,指事發於一六年底且受傳媒關注,被告在精神上及財政上更受困擾,希望可盡快了事。裁判官嚴舜儀則認為有其他控罪可處理本案案情,質疑律政司為何要堅持糾纏於「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更改控罪 需6周前通知

控方回應指本案案情特殊,不涉風化及不雅成分,故要詳細考慮。而同時亦會研究是否可改控其他適切的控罪,若有決定可盡快通知法庭處理。主控官強調在未釐清控罪的法律原則下開審,對被告未必最有利,裁判官在審案時亦可能有困難。不過,嚴官認為押後期間太長,拒絕控方的押後申請,將案排期於十一月八日開審,並下令若控方要更改控罪,須於開審前至少六星期通知辯方準備,押後期間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至於駐守油麻地分區特遣隊的男警朱灝立,去年休班期間在港鐵站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遭便衣同袍當場擒獲,警方之後檢視其手機,發現內有超過一千六百張偷拍照及近三百段偷拍影片,涉及在超過三百次不同場合拍攝,當中一次更是他當值時偷拍警署內的女同事。朱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十九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後被還押,原定昨天於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不過,控方以同樣原因申請押後四個月再訊,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十三日,並且批准被告以二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WKCC 2579、24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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