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顧非法油站 隨時監禁14年

非法油站除了衍生火警危機,危害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外,經營和光顧非法油站的司機亦會負上法律責任。有執業大律師提醒,駕駛者勿因貪平光顧非法油站,因為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充公汽車、留有案底,甚至監禁。

賣走私燃油 最高囚7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果「鬼油」來自走私燃油,供應未完稅燃油的人士有機會干犯《進出口條例》和《應課稅品條例》。一經定罪,前者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最高亦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駕駛者光顧非法油站,如管有未完稅燃油,同樣有機會觸犯《應課稅品條例》,涉案的車輛亦可能被充公。

陸又指,如果燃油來自大型油公司,意味着可能有人非法抽取燃油轉售。根據《盜竊罪條例》,偷油者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監禁十年。他提醒,光顧非法油站等同處理贓物,隨時觸犯《處理贓物罪》,刑罰比盜竊罪更重,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十四年,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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