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犯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以徒刑,他認不認罪、上不上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社會影響,是對香港廉政的極大破壞;最重要的是吸取教訓,敲響警鐘,完善反貪倡廉的制度,把行政長官關進約束和監察其行為的「權力籠子裏」。這些都是香江府衙要做的重要工作。
然非常可惜和奇怪的是,曾蔭權的案件從事發到判刑,當局對此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好像曾蔭權從來就沒有當過高官和特首似的,其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事也不是發生在香港似的。這些年來,只有社會輿情、堅持國家民族正義立場的媒體強烈譴責曾蔭權的失當行為,強烈批評這些行為對香港法治和廉政的破壞,對社會風氣的敗壞。更為可笑可憎的是,香港一些道貌岸然、平時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掛在嘴邊的「大人物」,包括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還為曾蔭權求情解難,歌功頌德,把他奉為「公僕楷模」。
這些裝聾作啞、不講是非、厚顏無恥的行為向社會發放甚麼訊息?他們就是這樣維護香港法治、廉政、核心價值的嗎?不過,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曾蔭權案件中,表現可恥、不講是非的多是些曾蔭權的「曾朋友」,他們的思想觀念、社會地位大抵屬於港英餘孽,他們對曾蔭權幹的壞事是不覺有啥的,對曾蔭權罪成入獄是極為同情甚至忿忿不平的,總想找一些九唔搭八、似是而非的理由為其「求情」開脫,他們的醜陋言行毒化社會非淺也。
其中最有意思的是,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明確表白了以曾蔭權為「楷模」後,果然「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沒多久她便更上層樓當上了行政長官,提拔她、稱讚她「好打得」的曾蔭權「飲得杯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