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警員涉嫌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借款,向對方訛稱自己沒有其他借貸,從而詐騙互助社逾十三萬元貸款。
男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案件昨日在屯門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八月十七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律師,期間准他繼續保釋。
控罪指,四十一歲被告黃智聰,去年三月三日虛假地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表示沒有從其他途徑獲得貸款,誘使互助社向被告提供十三萬三千元的貸款,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令互助社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TMCC 18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