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輔警打仔案 考慮簽保守行為處理

【本報訊】正職為小巴司機的休班男輔警,被指因瑣事在住所內用「不求人」打九歲兒子,致兒子腳部受傷,被控一項襲擊所看管的兒童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八月十七日再訊,以待控方考慮是否讓被告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期間被告續准以二千元保釋。

四十六歲的男被告報稱小巴司機,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三日,在大埔富善街的住所內故意襲擊九歲男童,令男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控方昨指辯方提出希望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故控方申請押後再考慮,獲裁判官批准。早前報道指,大埔一間小學發現男童受傷,懷疑男童遭虐待,於是報警,警方其後拘捕男童任職輔警的父親。

案件編號:FLCC 31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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