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幹線屢甩轆 路署混帳 市民埋單

審計署揭發八號幹線沙田段出現連番工程問題,包括尖山隧道工程的顧問公司於草擬合約工料清單出現遺漏,例如隧道外層的平滑噴漿混凝土厚度出錯,以致承建商需後加一層一百七十毫米厚的平滑噴漿混凝土作修補,並向路政署追討四千三百七十萬工程費。有議員質詢官員出錯因由,路政署署長鍾錦華解釋時竟指工程文件多達七千多頁,「好難確保絕對百分之百無疏漏」,議員不接受此說法,直斥「七千幾頁都好難無疏漏,咁過萬頁點算?」更不滿工程出錯需由納稅人「埋單」。

鍾錦華承認,顧問公司準備工程合約出現疏漏,但稱工程複雜,涉及二千多頁合約條款、一千七百多張合約圖則及三千多份工料清單,難以確保百分之百沒有疏漏,但承諾會敦促同事日後加緊檢查。鍾又死撐承建商事後雖向政府追討四千多萬元,但認為「呢四千幾萬冇畀多咗」,即使顧問公司沒有出錯,亦要支出該筆工程費用。議員林卓廷形容此說法「掩耳盜鈴」,認為承建商中標後才得知有額外工程,一定不會按競爭性價格估價。

延工逾三百天 仍指顧問公司達標

有議員亦追問政府有否向該顧問公司追究責任,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盧國華指,已因應顧問公司表現按合約追究責任,但根據標準土木工程的一般合約,經評估後認為顧問公司未有令該署蒙受實際損失,故未能追討。

另外,審計報告亦有提到八號幹線沙田段工程因初期工地勘測做得不完善,以致三個斜坡需進行額外工程,工程延期長達三百三十一日,政府需額外支付三千四百五十萬元。盧國華解釋,指顧問公司曾親自到場勘測,惟預期的土質情況與實際有異,需改動設計等而造成逾三百天的延誤,該署審視後亦批准延期,盧認為「事件上(顧問公司)已經盡晒力」,亦符合專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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