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再淪階下囚 長俸凍過水

【本報訊】在官場打滾近半世紀的曾蔭權,昨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失敗再度淪為階下囚,至此,曾蔭權的大紫荊勳章、英國爵士銜頭及每月約八萬元長俸料「凍過水」,社會各界促請有關方面一視同仁,盡快啟動「搣柴」程序,其中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政府應立即褫奪曾蔭權的勳銜,否則會影響勳銜的認受性;建制派議員蔣麗芸更指,若然「有啲人要搣柴,有啲人就唔搣」,會令制度蕩然無存。

七一最後公開露面「靠邊站」

曾蔭權的公務員生涯長達四十多年,據估計當年退休時已即時獲得達一千二百萬元長俸,之後每月有約八萬元長俸;另一方面,他於九七回歸前獲英女王頒發爵士勳銜,其後於二○○二年獲特區政府頒發屬最高榮譽、用以表揚畢生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人士的大紫荊勳章。

曾蔭權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七一升旗禮,當時被安排「靠邊站」,即站於第一排最旁邊的位置,而隨着曾蔭權昨就其定罪上訴失敗,他出任公職期間所得的各項榮譽福利,可能全數遭褫奪。

對於曾蔭權被判囚會否遭扣減甚至取消長俸。公務員事務局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根據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如果被裁定犯了任何與任職於政府的公職服務有關的罪行,而有關罪行獲行政長官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者,其退休金可以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需視乎情況而定。

撤銷委任需特首親自批准

被問及會否啟動程序褫奪曾蔭權的勳銜,行政署亦不作評論,但根據現時香港特區授勳及嘉獎制度,如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或獎狀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影響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或獎狀。

至於撤銷太平紳士的委任,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作出建議,每宗個案均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

此外,有關撤回英國爵士銜頭方面,根據英國榮譽沒收委員會的規定,任何獲頒授勳銜的人士如作出有損榮譽制度聲譽的行為,都會被沒收其榮譽,舉例指如果有人因刑事罪行被判入獄最少三個月,榮譽沒收委員會可以建議撤回該人的勳銜,並將建議交予英國首相,再由英國首相遞交予英女王作出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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