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漢吳國樑早前入稟高院民事指控兩名兒子吳宇軒(卅五歲)及吳宇光(卅三歲),轉售由他出資購入作為「養老屋」的將軍澳維景灣畔單位,要求法庭頒令讓他可取回單位業權。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幼子吳宇光作出反擊,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指控父親近日在多份報章,發表對兩名兒子不確的報道,幼子要求父親向他們道歉和賠償他們的損失,包括該單位成交告吹的所有損失。
原告吳宇光,被告吳國樑。入稟狀指原告對被告在各報章發表不正確的報道深表遺憾,而且該些報道對原告一方造成極大傷害,也對其聲譽構成極大影響,同時嚴重影響到原告和兄長出售該聯名物業的最終結果。
案件編號:HCA 164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