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警佩槍走火大腿中彈

男學警「燒槍」走火,大腿中彈傷。黃竹坑警察學院一名男學警,昨午在靶場練習射擊訓練後,擬將佩槍收回槍袋內時,懷疑不慎「走火」發射一槍,學警毫無防備,被子彈轟中右大腿受傷,即時送院救治,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據了解,警務人員佩槍走火屢見不鮮,去年已發生最少三宗。

現場香港仔黃竹坑海洋公園道香港警察學院。消息指,昨午三時許,一班男學警在靶場身穿避彈衣,正進行手槍射擊訓練,期間,有學警將佩槍擬放回槍袋時,突然發生「走火」意外,「砰」的一聲,一發子彈轟出,他猝不及防右大腿被射中受傷。

在場教官及學員見狀,即上前協助。並通知警校高層到場,其後,救護員接報到場,先為事主初步包紮後,隨即送往瑪麗醫院治理。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為「警員意外走火」,目前正調查意外成因。

據悉,學警會使用Glock-17半自動手槍進行訓練,資料顯示,Glock-17手槍由奧地利製造,口徑九毫米,全長一百八十六毫米,重六百二十五克,彈匣容量可達十九發子彈,特點為槍身輕,易於操控和耐用,為警隊要員保護組(俗稱G4)、飛虎隊、機場特警、反恐特勤隊及水警的佩槍。

警隊去年發生三宗同類事件

另外,據警方網頁,警察學院旗下有基礎訓練學校,學校設有槍械訓練科,有十三個靶場、卅四個小型靶場及兩個戰術訓練場,為警員提供正確的槍械和武力使用訓練,有關訓練可分為三個範疇,包括基本訓練、決定應否使用武力訓練及戰術訓練等。

警槍「走火」時有發生,據資料顯示,去年已發生三宗,最近一宗發生於去年七月,一名隸屬屯門分區的輔警警長,在屯門警署「上彈及退彈區」替一支左輪佩槍上彈時,佩槍走火射出一發子彈。

同年六月,一名隸屬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的女探員,在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燒槍」時,突然走火。另於同年三月,一名隸屬上水分區「新紮師兄」,在上水警署替一支左輪佩槍上彈,佩槍意外走火。慶幸上述三宗意外均無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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