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早前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指南灣湖十六幅土地同時被宣告批給失效。該批土地之一的A4地段發展商風景灣置業發展公司,向中級法院申請保全程序,被中級法院駁回。
中級法院合議庭強調,不論是在保全程序的案卷中,還是在司法上訴的主案卷中,聲請人和行政當局都沒有提出目前已經存在一個可以立即實施的重新利用該地段的具體計劃,而且當局也尚未就該地段的用途作出任何決定。
因此,儘管在司法上訴待決期間,聲請人可能會被剝奪相關土地,但這幅土地並不會從世界上消失,也不會立即被用於其他用途。如聲請人司法上訴獲判勝訴,即相關土地的批給並未失效,那麼行政當局必須讓土地恢復之前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