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9首長級公僕再就業獲批

【本報訊】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最新概況,以及公務員的工作壓力管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指,政府於去年共收到七十四宗有關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再就業申請,其中六十九宗獲批,當中約有六成一將於非商業機構工作;而不獲批的五宗個案大多涉利益衝突而遭拒絕,而目前沒有接獲上訴個案。

議員林卓廷表示,據他了解有工程界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仍與其前下屬保持聯絡並從中招攬生意,認為情況極不理想,促請政府於審批工務工程職系的申請時需特別小心,因為其離職限制僅三年,而有關工程或長於三年,加上涉及金額龐大,希望能在工務相關的職系上有更清晰指引。

此外,議員葛珮帆指目前香港尚未有侮辱公職人員罪,令近年不少公務員,特別是紀律部隊執勤時受到挑釁和辱罵,造成巨大壓力,有指政府曾稱公務員可就有關情況報警,惟她認為「警察報警」的情況惹笑。她又指,雖然政府設有輔助熱線,但使用率偏低,且不惠及公務員家人,質詢政府如何處理。羅智光稱目前確實未有照顧公務員家人的情況,將考慮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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