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樹春署任執行處首長 延長三個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署理執行處首長丘樹春至今已署任滿兩年,港府昨日刊登憲報,指其署任職位再獲廉政專員白韞六延長多三個月,由本月十八日起至十月十七日。廉署執行處首長一職,至今署任三年尚未有人「坐正」,有立法會議員對事件感到憤怒,認為會削弱廉署的士氣和穩定性,並要求特首要嚴肅跟進是次人事任命決定。

李寶蘭一五年七月出任署理執行處首長一職,翌年突宣布辭職,更引發多名廉署人員相繼辭職。當時丘樹春接任署任執行處首長一職,不久後亦提出請辭,但獲同袍挽留後續任,至今已署任該職近兩年。

40年來前所未見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執行處首長是非常重要的職位,性質如同副廉政專員,主要為部門作管理工作和制訂長遠反貪策略,故不應該將職位懸空三年都未能定出正式人選,這是廉署四十年有史以來前所未見。

林續指,執行處首長對下的兩名處長,包括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及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朱敏健,亦即將達退休年齡,因此繼續延長續任會為廉署帶來不穩定。對於白早前曾指查案「叻」不等於識管理,林表示,有關人員在廉署高層管理有超過十年經驗,批評其言論引起人員的公憤,亦是公開貶損高層的管理能力。白在任期間導致署內人事大地震,無法領導廉署,亦無公信力,應下台問責。廉署發言人回應時表示,政府對委任人員晉升和署理職位有清晰規定和指引,嚴格遵守此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會評論個別人員的署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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