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約滿須遷出 轟部門卸責 茶花樓準租戶恐無家可歸

【本報訊】公屋上樓是一眾基層市民尤其是劏房戶最熱切的願望。有劏房戶苦等六年,終於等到六月份獲配蘇屋邨茶花樓,怎料喜事驟變悲,因茶花樓入伙日期延遲令她「繼續等」,而另一邊廂原居住的劏房租約期滿,月底前必須遷出,茶花樓的單位又不知何時入伙,劏房戶痛斥港府部門卸責令她「兩頭唔到岸」,擔心若本月仍未入伙,或會無家可歸。

等6年上樓 「兩頭唔到岸」

陳小姐與丈夫現居於葵興一個兩百呎的劏房,月租六千元。他們苦候六年,終於在今年四月等到上樓通知,獲房屋署分配茶花樓十九樓一個二人單位,她事後查詢通知她的房署人員獲知約會在六月取鎖匙,滿心歡喜以為六月就可以「逃出劏房」,可惜等候無了期,現時獲知再拖至七月或八月才能入伙。惟原租住劏房的租約卻不能再拖,業主稱下月會有新租客搬入,他們必須本月底前遷出。

陳小姐擔心,倘若至本月仍然未能入伙,他們就無家可歸,形容現時心情忐忑不安,猶如坐過山車,批評港府部門互相卸責,導致入伙工作延誤:「出面租屋起碼要簽兩年,一啲短租屋供應少又貴,咁我仲租唔租好?唉,搞到我依家兩頭唔到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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