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處理贓款案 文子星等三人表證成

【本報訊】被印度當局指稱涉及策劃恐怖活動的印度裔極度重犯文子星,在港涉嫌處理約值三百萬元贓款案早前在法官批准下,控方在其案情完結後重開他們一方的案情。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時,文子星和另外兩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三人選擇不出庭自辯。法官遂把案件押後,待控辯雙方呈交書面結案陳詞,並定於八月卅日裁決。

警方法院外戒備

三名被告依次是GURSEWAK SINGH(廿五歲)、DILPREET SINGH(廿四歲)和文子星(廿九歲),同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他們於去年三月十三日在大角咀洋松街處理兩個行李箱、共逾卅二萬美元及五萬歐元(共約值三百萬港元)。雖然審訊已接近尾聲,惟警方的戒備未見鬆懈。多名身穿避彈衣的警員在法院外巡邏,並出動警犬協助,入庭人士需在庭外進行安檢。此外,懲教署職員亦穿上避彈衣,坐在文子星身旁。

文子星早前亦涉及一宗巨額日圓劫案,惟控方於上月撤銷他和同案另一名被告的搶劫罪,惟印度方面要求就文子星涉嫌藏有軍火等案,引渡他返印度。該引渡案將於八月廿三日在東區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DCCC 595、9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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