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辣招欠全面 團體憂港成走資天堂

【本報訊】政府推出樓市「辣招」圖遏抑炒賣,但有團體指辣招存在漏洞,有一百二十六宗交易以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股權方式避稅,相關交易若以辣招徵稅,估計涉款約九十四億元。團體指不少曝光的個案僅屬冰山一角,狠批政府對漏洞視而不見,擔心本港成為「國際避稅、內地熱錢走資途徑」,加速本地房屋資源流失,促當局參考外國例子加強監管。稅務局發言人表示,一直有就涉及轉讓「物業公司」股份的懷疑炒賣個案作出覆檢,評稅主任會檢視及判斷有關轉讓是否屬生意性質的活動而須課繳利得稅。

以轉讓公司股權方式避稅

政府目前針對非首置買家、外地買家及以公司身份買賣住宅等交易者推出物業印花稅措施,最高稅率達三成。但本土研究社昨日發表的研究報告卻指,有不少投資者以公司方式持有住宅物業,交易時透過轉讓物業公司股權方式,向新買家賣出公司股權,由於物業的法定業主仍然是同一間公司,買賣雙方只需付百分之○點二股票轉讓印花稅,稅率遠低於首置印花稅的百分之四點二五。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顯恩提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交易亦屬此例。資料顯示,鄭被揭以公司名義持有三個單位,年初疑再以首置買家身份購入淺水灣豪宅單位,按辣招計算,有關交易的印花稅款應達六百六十六萬元。陳又指部分知名人士及演藝界人士亦涉類似交易,六成公司股權持有的物業均位於油尖旺、灣仔及南區,他建議當局參考英國做法,持有住宅物業的非本地公司及法人團體要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申報有關資料。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轉讓一、兩次已經慳番有賺,係合法避稅」,他曾就該漏洞多番與政府周旋,惟當局指有關個案少於百分之五,不應處理。梁建議可修改《土地註冊條例》,披露海外公司實則擁有者,監管股東轉讓。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