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的政客、學者一直為違憲違法的港獨尋找理據,最近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片中聲稱,《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可以修改的,即使「鼓吹港獨」都只是等同要求修改條文,所以「邏輯上並不違憲」。
去年九月,對於十間大學校長發表聯合聲明表示不支持「港獨」,陳文敏竟然聲稱看不到《基本法》有禁止市民討論港獨,否則是侵犯言論自由。陳文敏現在聲稱「鼓吹港獨」在「邏輯上並不違憲」,是他此前謬論的延伸。
陳文敏的言論否定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暗示香港可以獨立,這是匪夷所思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亦是一般常識,《基本法》只是透過法律的形式把基本事實及常識固定下來,並加以強調。
因此,在國家主權及領土等原則上是完全沒有妥協的餘地,若然提倡國土可分裂出去,便成賣國行為。陳文敏的邏輯匪夷所思:如果港獨可以修改到合法,那麼本港其他法例,包括殺人、放火、打家劫舍、走私販毒,是否同樣可修改到合法?
事實上,陳文敏作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兼大律師公會執委,不可能不知道《基本法》絕對不可能修改到「港獨合憲」的程度。陳文敏的歪論明顯是別有用心,企圖將「鼓吹港獨」粉飾為「合憲合法」,目的是想從法理上將「港獨」合理化,並且散布言論煽動市民挑戰國家主權,荼毒年輕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