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有三十八名議員認為,有議員利用「拉布」拖長議事過程,濫用程序,希望提出修訂以保障立法會運作暢順,維護立法機關尊嚴及誠信。另有十名議員建議約束立法會主席權力、簡化程序等,最終立法會落實修訂五十條規則。
議員失當處分 下年度再研
另外,議規會今年亦討論咗與立法會會議有關嘅程序安排、立法會主席選舉,同埋議員喺立法會和委員會會議進行及以外時間嘅行為。下年度將再次研究會否針對議員行為失當施加新處分。此外,三名議規會委員去信就工作進度報告表達意見,以更確切反映工作情況,例如於報告內加入有議員強烈反對三十八名議員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