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滲水困擾不少市民,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自○六年成立以來,一直被批成效低。兩大部門權責不清,今年四月更演變成食環署向立法會投訴屋宇署的荒謬局面。滲水辦龜速處理個案,加上投訴門檻高,受影響住戶求助無門。
滲水辦多次被申訴專員公署批評跟進投訴「有頭冇尾」,審計報告亦兩度發表報告,指處理投訴緩慢,找到滲水源頭成功率低,導致累積近十萬宗個案,大部分拖延數年仍未處理。滲水辦多年來成效低,因兩署權責不清,食環署前線衞生督察長期受壓,今年四月遂向立法會申訴部投訴屋宇署,終成立專責小組。惟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踢爆,「成立小組咁耐,都冇搵過前線工作嘅衞生督察!」他批評兩部門互相「推波」,促請全面檢討滲水辦的投訴程序,避免重複工序。
另外,滲水辦跟進門檻高,單位滲水位置濕度須達百分之三十五才獲受理,不少個案首關已未達標,申訴無門。譚直斥有關做法死板,建議滲水辦人員可一併進行第二階段檢查,「濕度低未必等於冇滲水,(滲水辦人員)等兩、三個星期先嚟,滲漏水未必日日出現,到時都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