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公民講場:累業主多畀維修費 房會陳帆難卸責

係咪賣咗啲資產就乜都唔使理呢?房委會喺○五年將一百八十項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出售畀領匯(現稱領展),原來當時雙方簽訂嘅《買賣協議》中有「分攤比率契諾」規定,領展同其後買家須攤分二十三個居屋屋苑公用地方管理同維修費,由房委會負責執行。不過有屋苑喺不知情下,白白代領展畀多一千萬元維修費,房委會冇回應有冇監察領展遵守契諾。咁樣擺明係逃避責任喇,係咪要班業主上門追債,身兼房委會主席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先知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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