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9成劏房戶需負擔額外水電費

【本報訊】劏房租金呎價驚人,住戶遭濫收水電費的情況亦十分嚴重。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及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的一項調查發現,超過九成劏房戶需負擔額外的水電費用。以四人家庭為例,劏房住戶平均水費是水務署收費的二點二倍、平均電費則為電力公司收費的一點四倍。

全港現時有約二十一萬人居於九萬三千個劏房內。調查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六月期間進行,訪問一百七十一個位於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葵涌及觀塘的劏房住戶。結果發現,劏房面積中位數為一百平方呎,平均人均面積為五十一點五平方呎,中位數為四十三點三平方呎,較二○一六年統計處的相應數字少兩成三。

無書面租約者費用更高被濫收

六成八受訪劏房戶的租賃文件沒有打釐印,住戶若要行使文件上的條款時或會遇到困難,亦可能不被法庭接納;兩成二沒有書面租約,租住權保障較薄弱,執行權利時或追討濫收費用亦相對困難。調查同時發現,沒有書面租約的劏房戶所負擔的「人均電費」高於有書面租約租戶,反映他們遭濫收電費。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設立三年未上樓租金津貼,或重設及恒常化N無津貼,紓緩基層住屋壓力;設立夏季能源津貼;及推廣《平等標準租約》取代流通坊間的不適切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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