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台灣遇害 涉盜款第四次提訊 控方考慮會否控被告謀殺

【本報訊】香港少女潘曉穎於今年初在台灣旅遊時遇害並遭棄屍荒野,其同行男友涉嫌帶走她的財物回港,復再盜用她的提款卡,提走她戶口內近二萬元。男友暫被控盜竊及處理贓物等罪名,案件昨於觀塘法院第四次提訊,控方加控他多一項盜竊罪,並申請案件再押後,以考慮是否控告他謀殺或其他控罪。辯方不反對押後,但明言希望是最後一次,法庭將案押後至八月廿二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加控多一項盜竊罪

十九歲被告陳同佳,現時共面對一項處理贓物及三項盜竊罪。昨日新增的盜竊罪指他在今年二月廿一日,在港盜竊潘曉穎(廿歲)戶口內二百元,之前的兩項盜竊罪,則指他分別於二月十九日及廿日,偷竊潘戶口內的一萬零五百元及八千五百元。而處理贓物罪則指他在今年二月十七日至三月十三日期間,在港處理一張潘曉穎的提款卡、一部相機、一部手機及台幣兩萬元。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六星期,以等候警方就謀殺及其他罪行作進一步調查,同時亦須就目前的控罪及案件審訊地點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問及,被告自三月中被捕後已還押多時,為何控方目前仍未能決定是否檢控他謀殺罪。

控方解釋,於本月二日才收到台灣方面送來的死者剖屍報告,以及與她被殺時環境情況有關的資料,現時需時考慮。裁判官亦留意到,控方目前所掌握的部分資料屬傳聞證供,未能達致本港法庭的呈堂標準。

辯方表明被告已遭還押多時,他已就目前被控的控罪作出招認,警方亦已掌握相關的閉路電視錄影及銀行紀錄等證據。辯方指被告想盡快就目前的控罪進行答辯。

案件編號:KTCC 5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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