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女總警司林曼茜及高級警司狄志堅的廿歲女兒狄曉晴,涉嫌藏有大麻草,她經審訊後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一項藏毒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時指,不知道為何其手袋會有毒品,或者是同行的男性朋友放入她袋內;被告亦強調沒有向警員說過「我唔想畀我阿媽知道」和「My friend gave me an hour ago (我朋友一小時前給我的)。」案件審結,裁判官今日作出裁決。
被告狄曉晴以英語供稱,曾在港就讀國際學校,現於美國東北大學讀書。去年七月四日晚上,她和兩名男性朋友會合後,到上水一個公園聊天。期間兩男突然跑走,被告則看到兩名警員趨前,其中警長向她大叫。她因受驚才逃跑,之後跌倒被截獲。
警長搜查她手袋,檢獲膠袋內疑藏毒品,遂問她是否大麻,被告當時哭泣並答「No」(不是),之後她被扣上手銬帶返警署。被告續供稱,不知道為何涉案大麻會在她手袋內,唯一可能是友人放入其袋,而她事後和該兩人已沒有聯絡,她亦否認說過上述的口頭招認。
控方盤問被告時,則指她是因藏有大麻而逃跑。而她在警署未有和外間聯絡,是因她不想父母得知事件;被告一一否認。此外,裁判官接納被告的上述口頭招認,可作為控方呈堂證供。
被告被控在去年七月五日在上水中心商場OK便利店對開管有兩個膠袋,內裏分別有四點九三克及三點七五克大麻草。被告父親狄志堅昨繼續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FLCC 31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