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投訴錄500宗 兩人被定罪

【本報訊】香港過去兩年舉行多場選舉,廉署在二○一七年共接獲五百宗有關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投訴,當中可追查投訴有四百九十宗,投訴大多涉及一六年立法會選舉、一六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而經調查後,根據法律意見,四人因觸犯與選舉有關的罪行被檢控、兩人被定罪、三人被正式警誡,另外四百三十四人被警告。

近半關於一六年立會選舉

廉署二○一七年年報顯示,截至去年底,廉署共接獲四百九十宗與選舉有關的可追查投訴,有關投訴大多數性質輕微,內容主要與選舉經費和申報書有關,據報有二百三十七宗個案涉及一六年立法會選舉,佔整體投訴近一半。

此外,廉署去年接獲二千八百三十五宗與選舉無關的貪污投訴,較前年輕微減少,但當中可追查投訴為二千一百二十九宗,較前年增加百分之七,若以界別劃分,最多貪污投訴與私營機構有關,合共有六成六。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