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研延長教師退休年齡至65歲

【本報訊】人口老化致勞動人口減少,教育局正研究資助學校新入職教師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長至六十五歲的計劃,政策諮詢昨起至九月七日展開。諮詢文件提出,新退休年齡只適用於修訂條例生效後,首次被聘任為資助學校核准教職員編制內的教師,即現職教師、合約制的常額教師、核准編制內的兼任教師及於法例生效後重新受聘的教師等都不適用。教育局將於下月舉行三場公開諮詢會,收集持份者意見。

議員斥公積金安排不公

教育局指出,為不增加公共財政壓力,有關政策除需修訂《教育條例》外,亦需一併修訂《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及《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以調整受影響的新入職教師的公積金供款年期及政府的贈款安排。根據現行安排,公積金供款無間年資達十年者可獲政府贈款百分之五,十至十五年可獲一成,十五年以上則獲一成半。調整後新入職教師的無間供款年資需延長兩年,如供款無間年資要達十二年者才可獲政府贈款百分之五,如此類推。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今次諮詢涉及長遠政策,當局要收集真正受影響教師的意見較困難,建議先評估未來教師需求再作定斷。他批評調整公積金的安排對受影響教師非常不公道:「我唔明白,點解一個老師做長咗,公積金唔係按比例增加,反而要延長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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