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規管電子煙之爭 當局須釋除疑慮

記得去年三月,我寫過一篇題為《政府規管電子煙宜從說道理入手》的文章,預示即將進行有關電子煙立法的工作,過程應不會「一馬平川」,當局需要多花心思闡述政策。誠然,食物及衞生局近日提出具體的立法內容,建議採用類似傳統香煙的規管方式而非全面取締新興煙草貨品,即引來醫學界的強烈反彈。由此看來,當局就新興煙草的立法工作,必然會遭到不小的壓力。

控煙措施不如澳紐

去年通過的《吸煙(公眾衞生)(公告)(修訂)令》適應期於今年六月屆滿,意味所有在港出售的香煙包裝盒均需採用新的設計規範。新法例規定,健康忠告圖像的覆蓋面積由過往的百分之五十,增加至百分之八十五,同時圖像的樣式增至十二個。除過去一些「病容照」外,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靈堂照」,內裏有一名親友手捧着吸煙者的「車頭相」,可謂相當震撼。有部分煙民稱,新的忠告圖像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將會減少吸煙。

事實上,香港的控煙措施遠不及一些西方國家。現時,澳洲及新西蘭被譽為全球控煙最嚴厲的地區之一,煙盒包裝除有大面積的忠告圖像外,所有煙草的牌子名稱均有統一的顏色及格式規範,務求令消費者無法從外觀上分辨牌子,減低煙草的品牌效應。另外,一般零售商店不能公開展示煙草貨品,必須由顧客說出產品名稱後,才能從密封貨架中取出相關的煙草。

不過,說到最有效的控煙方法,依然是高額的稅項。若以每支香煙為一公克計算,香港現時每一千支香煙的稅款為一千九百零六港元,澳洲則為九百澳元,折算後約五千二百港元。因此,澳洲的零售煙草價錢是相當昂貴的,一般收入不高的群眾幾近無法負擔,故當地的控煙工作可說是相當成功。

我在說其他地區的控煙例子,不是要求香港政府需要跟隨措施,而是希望帶出現時的政策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考慮,以及其他地區的部門魄力及意志。去年,我已說出當局在開展規管電子煙的工作上,宜從「說道理」開始,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說法,避免遭人認為是進退失據。

今天,食衞局希望以「務實」的方式進行規管電子煙,避免新興煙草產品轉至地下黑市,但此舉卻即時受到醫學界的強烈反對。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鄺祖盛表示,電子煙現被製造成原子筆、電腦記憶棒等款式,目的是開拓年輕人市場,減少香煙的「原罪」觀感。如果不將電子煙加以取締,有機會將吸煙行為正常化,並可能令多年來的控煙工作毀於一旦。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學會與港大及中大的醫學院上周罕有地發表一致聲明,要求當局全面禁止電子煙產品。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認為,新興煙草產品不應成為戒煙的替代品,因為加熱煙釋出的尼古丁與傳統煙並無分別。梁又指出,今次醫學界團結一致,是希望當局能夠改變立場,倣效新加坡等地全面禁止相關產品。

與煙草商保持距離

此外,近日有傳聞指煙草商積極游說各大政黨,冀能在新例上獲得較寬鬆的規管。雖然我在此議題上沒有既定立場,但我認為還是需要慎防類似相關的游說團體。要知道,煙草商往往是跨國企業,有雄厚的財政能力支援各類醫學研究,藉以降低吸煙的負面形象,再由專業說客向立法工作者進行游說。在美國,商業的政治游說活動往往是社會政策的推行阻礙,亦是美國民主制度遭人詬病的地方。

在此,謹希望在電子煙相關的立法程序上,各政黨能與煙草商保持適當的距離,而當局亦須拿出應有的魄力,把道理好好說清楚,以回應醫學界及市民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