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向兩人追討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惟兩人一直堅拒「回水」,行管會去年入稟區域法院追討兩人欠款,案件昨於區院聆案官席前提訊,庭上透露行管會已決定撤回將案件轉往高院審理的申請。
行管會在入稟區院後,鑑於索償金額超越區院的申索上限(即一百萬元),早前申請將訴訟轉往高院審理,不過,聆案官提議為了程序方便,可將游梁兩人的案件分開進行,案件可留在區院處理。行管會最終決定撤回轉往高院審理的申請。
游梁兩人昨日均缺席聆訊,而一名梁姓女子早前則申請加入今次的民事訴訟,稱希望協助法庭提供證據,不過,聆案官昨日駁回她的申請,並下令她需向行管會支付三千元訟費。
案件編號:DCCJ 44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