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嚴懲製販運毒 必究刑責

【本報綜合報道】近月中央嚴厲掃黑除惡,打擊毒品罪案是當中重要一環。根據資料,內地吸毒人口超過一千四百萬人,禁毒形勢嚴峻,各地法院每年都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公開宣判,將一大批製販毒罪犯判處死刑,並即時處決部分死囚,希望藉此營造嚴打聲勢,震懾毒品犯罪分子。

「販賣毒品形同殺人」

根據國際人權組織資料,中國去年執行死刑人數仍居世界首位,估計處決總數至少有數千人。有分析指,其中大部分人為毒犯。

內地當局嚴懲毒犯亦不手軟,公安部禁毒局早前曾表示,不清楚每年有多少毒犯被處決,但就指對毒犯判處死刑是要帶出阻嚇作用,進一步遏止毒品氾濫,更指販賣毒品形同殺人,毒犯要受到應得懲罰。

根據內地刑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英或冰毒五十克以上的,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據悉,各地處決毒犯形式不同,目前一般多以注射方式,但若是重大毒品案以及毒梟,則以槍決方式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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