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不僅迷信洋和尚會唸經,更迷信徵費能醫百病。當垃圾徵費計劃仍未提上立法會之際,港府又提出另一項環保徵費大計,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揚言要引入塑膠飲料容器按樽回收計劃,同時實行廢塑膠生產者自付,換言之,消費者日後須付出較高價錢購買塑膠容器飲料。
黃錦星指出,港府參考顧問公司建議後,認為按樽回贈的經濟誘因有利提高廢塑膠回收量,外國實施有關措施後,回收率高達八成至九成,有信心香港也能達到好效果,並研究在港推出智能回收機。而基於生產者責任制,生產商及零售商會提高塑膠容器飲料售價,消費者按樽則退還一定的款項。
香港每日棄置的廢塑膠多達二千多噸,十分驚人,別說對環境有害,堆填區遲早亦不勝負荷,按樽回收計劃若實行得宜,不難達到一定的轉廢為能效果。問題是有利必有弊,在生產者自付原則底下,按樽回收的成本無可避免轉嫁消費者,勢必帶起加風,加重市民經濟負擔。另一方面,回收地點和按樽過程必須方便快捷,如果回收地點長途跋涉,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當然,港府提出的環保大計一項接一項,藍圖一幅比一幅美好,到底何時落實,卻連高官也語焉不詳,今次的按樽回收大計也是一樣。事實上,港府所謂的十年減少四成固體廢物的環保藍圖,由上屆提到今屆,至今依然落實無期,垃圾徵費固然還未立法,就連當年提出的擴大堆填區、興建焚化爐等措施也是不了了之。時間不等人,香港的人均垃圾量早已冠絕全球,回收配套及環保政策還要一拖再拖,香港淪為垃圾港、塑膠港也就不遠。
必須指出,減廢是系統工程,包括源頭減廢、垃圾分類、處理、循環再用等,徵費只是當中一部分而已,可惜的是,港府在減廢採取「拿來主義」的同時,偷師卻沒有偷全套,一味誇大徵費作用,回收配套則放到最後,簡直是本末倒置。當發達社會的垃圾分類愈來愈細緻,本港的垃圾分類仍然停留在「三色」階段,回收行業半死不活,政策之落後,可見一斑。何況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先進地區主要採用焚化方法轉廢為能,本港依然是最古老的堆填了事,環保怎麼可能有好成績?
這些年,港府視徵費為環保唯一之途,膠袋要徵費,排污要徵費,建築廢料要徵費,甚至連購買電器電子產品也遲早要徵費,簡直到了欲徵之費,何患無詞的地步。本來,市民並不介意為環保付出,但也要付得其所,港府一味寓禁於徵,視之為靈丹妙藥,卻沒有配套配合,即使按樽回收計劃原意再好,如果回收配套天殘地缺也是徒勞。
說到底,環保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時時尚,環保要落到實處,最重要從教育做起,加上政策配合,營造一個人人不會亂拋垃圾、不會隨便製造垃圾的社會氛圍。港府搞環保不是空喊口號就是強加徵費,卻不從源頭入手,事倍功半又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