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部分廢料可再用 大型基建無善用

建築廢物指挖掘、建造、裝修或拆卸等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物,其中建築廢料分為惰性和非惰性物料,惰性物料又稱為公眾填料,指可用作填海和地盤平整工程的物料,如混凝土、瀝青、瓦礫和石塊等,惟近年公眾填料再用率偏低,去年只有百分之二。有環保團體質疑,近年大型基建未有充分重用公眾填料,有可能與建築成本有關。

環團質疑為省建築成本

本港現時有四個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及兩個填料庫,過去三年,政府平均每年接收本地產生的公眾填料逾一千三百萬公噸,惟再用量偏低,其中去年再用量只有三十萬公噸,佔接收量僅約百分之二。

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指出,本地公眾填料再用率取決於本地大型工程對公眾填料的需求量、公眾填料的質素優劣及轉讓到國內的協議數量。本港正進行的機場三跑建設及東涌新市鎮擴充計劃,均屬於大型基建項目,理應對公眾填料需求甚殷,惟目前再用量卻偏低,劉認為,政府應公開公共項目使用到公眾填料的比例,而私人發展商則會考慮成本因素,估計購買外地填料較本地便宜,亦可能是造成本地填料再用量低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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