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無預謀非求情因素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早前求情時指出,梁被裁定罪成的暴動罪應與他承認的襲警罪之刑期同期執行,因兩者同於亞皆老街發生且屬一連串事件,又認為判刑應只考慮亞皆老街事件,梁亦無預謀犯案。不過,法官彭寶琴當時明確指出,若有預謀便應加重罪責,但反過來沒預謀卻不是求情因素,因暴動或其他多人共同干犯的罪案中,很多時犯人都是一剎那間加入。
蔡維邦當日亦呈上十一封求情信,包括梁天琦的父母、妹妹、朋友及英國上議院議員等撰寫。據悉,梁父於求情信中指兒子非蓄意襲警,只是一時氣憤鹵莽,兒子已反躬自省,望法庭法外開恩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