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橋棄屍案 女被告100萬元保釋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地盤上月揭發垃圾袋藏屍案,警方拘捕多人,控以串謀謀殺等罪名,其中一名女被告昨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獲得法官批准以一百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昨日獲准保釋的女被告陳雪筠(四十八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與同案被告俞遠輝(卅九歲)、陳浩霖(四十歲)及秦毅智(五十九歲),在今年二月廿七日於旺角通菜街一六九號一單位,串謀謀殺男子蕭志榮(卅歲)。案件將於今年七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昨日原訟庭暫委法官潘兆童,同意讓陳以現金一百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並要交出特區護照與回鄉卡。此外,她須逢星期一、三、五到紅磡警署報到,並在指定地址居住,若轉換地址須最少廿四小時前通知警方,亦不准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HCCP 3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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