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發暫准書允翻新出租
雖然房署其後曾多次邀請非政府機構或團體租用太和邨相關單位,但最終仍未能落實,署方更於二○一一年將地下單位分拆出租予兩個非政府機構作其他福利用途,甚或研究改變作住宅用途的可能性。房署證實,為善用公共資源,房委會遂按照地政總署發給的暫准書的內容,將太和邨福和樓二樓重新翻新為二十四個公共房屋單位作出租公屋用途。現時該些單位正逐步租出。
大埔區區議員任啟邦表示,有街坊於今年三月遷往上址單位時,均指樂意看見房署善用閒置單位。但任期望署方已妥善處理渠管滲水及漏水等維修問題,而非倉促安排住戶上樓,並促請政府各部門互相協調,善用公屋資源,給予市民一個安樂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