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料撞擊力達200磅 倘打中人後果堪虞

【本報訊】將過期或仍有剩餘物料的滅火筒隨處丟棄,隨時會有危險。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指出,發生意外的滅火筒屬二氧化碳滅火筒,若要拆除筒蓋,必須先放氣,如將滅火筒倒轉,或強行將蓋打開,滅火筒內未釋放的氣體將會產生巨大衝擊力。一個重約十一磅的滅火筒,以時速五十多公里飛彈至四樓,其撞擊力可達二百磅,若不幸擊中人,後果難以想像。

棄置滅火筒應交供應商處理

盧續指,隨便擺放滅火筒屬違法行為,一旦有任何物件擊中滅火筒,而又剛有人經過的話,便會發生意外。有壓力的氣體不應隨街棄置,用家應將過期或有問題的滅火筒交由滅火筒公司回收,以避免意外發生。

消防處亦建議市民,棄置失效滅火筒時,應聯絡及交由滅火筒供應商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處理;棄置儲壓式滅火筒前,必須先釋放滅火筒內壓力,而棄置氣管式滅火筒前,必須打開頂蓋以便將壓縮氣管拆離及清除筒內物料;棄置乾粉滅火筒前,應將乾粉回收循環使用或棄置;棄置淨劑滅火筒時則應把內裏氣體排放到封閉式回收系統。

一般而言,沒有存氣的氣瓶不會構成危險,而被棄置的滅火筒會被視為「化學廢物」,由環保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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