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教育基金推新計劃 簡化申請程序

【本報訊】財政預算案建議通過優質教育基金撥款三十億港元,供教育界推行校本課程設計和學生支援措施,惟教育界一直批評基金申請門檻高,且手續繁複。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昨日推出「公帑資助學校專項撥款計劃」,簡化申請程序,特設專用的申請表格和計劃範本,並以「專隊專程」方式,優先及簡化處理學校申請,將審批時間縮減一半至三個月,期望七月開始接受申請,最快可於十月批出資助。

計劃適用於所有公營中、小學、特殊學校及已參加新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等,由一八/一九學年起四個學年實行。委員會分別為每所學校設定一個供參考用的總資助金額,幼稚園約為五十萬元,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約為二百萬元,每所學校可參考總資助金額,於四年內提交一個或多個申請。

督導委員會主席徐聯安表示,計劃設有專用的申請表格,和上載計劃範本到基金網站供學校參考,代替由學校自行撰寫「計劃書」,減省學校在申請過程上需要做的工作,又會將審批時間由六個月縮短至三個月。

政府擬設25億基金支援學生活動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婉嫻表示,申請準則的兩大方向,包括校本課程設計及學生的真正需要,她舉例指,如學校需要添置「STEM」教育班房提升教學質素,屬符合申請資格,但若只是課室裝修則不符。

基金申請詳情將於下周二(29日)上載基金網站。除簡介會外,基金秘書處亦會繼續定期舉辦撰寫計劃書的工作坊及諮詢面談會。

另外,為資助領取綜援、全額書簿津貼或符合學校自訂經濟困難審定條件學生,可參與學習活動的「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將在一八/一九學年後完結。政府建議在一八/一九年度,成立廿五億元的全新學生活動支援基金,運用基金的投資回報向學校發放學生活動支援津貼,延續現時基金提供的支援;同時建議開立四千六百萬元非經常承擔額,以應付一九/二○年度實施有關措施的資金需求。

政府料每名合資格中、小學生可獲津貼額分別為六百五十元及三百二十元,在一九/二○學年約有九萬四千名小學生及約八萬八千名中學生合資格,所需開支為九千零一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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