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漫威之父惡意訴訟 港上市公司索償

【本報訊】有「漫威之父」之稱,曾創造蜘蛛俠、鐵甲奇俠等無數經典漫畫角色的美國知名漫畫家史丹利(Stan Lee),周一被香港上市公司承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入稟香港高院控告。原告承興國際控股指Stan Lee於美國向其附屬公司提出惡意及無理訴訟,妨礙到原告及與其相關人士業務,要求Stan Lee作賠償。

據原告在入稟狀指,美國公司Pow!Entertainment Inc.是原告的間接附屬公司。被告於上星期二(五月十五日)在加州洛杉磯向Pow!Entertainment及其他人士提出訴訟。原告認為被告此行動是欠缺理據、帶有惡意、不合法及濫用民事司法程序,志在阻礙原告及其債權人、股東等相關人士,企圖令原告及相關人士損失。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對其損失作賠償。

被告在洛杉磯的訴訟中指控Pow!Entertainment及其負責人,利用他視力退化的弱點,用手段騙他簽署文件,將他的身份、姓名、形象及肖像的獨家使用權授予易手後的Pow!Entertainment,因此向Pow!Entertainment索償逾十億美元。

案件編號:HCA 11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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