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青年圖認誤殺鳳姐被拒

年輕嫖客預先服下壯陽藥「偉哥」之後到鳳樓召妓,惟尋歡過後要求過夜被拒,他再找到另一名鳳姐肯讓他過夜,惟該名鳳姐因催促他要先付九百元肉金而賠上性命。嫖客聲稱服「偉哥」後感到頭暈頭痛,因鳳姐「阻他睡覺」下涉嫌用生果刀插死對方,事後雙手沾血僅穿內褲的他,搭的士到觀塘碼頭跳海企圖自殺,遭到場警員救起並拘捕。嫖客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廿三歲男被告陳鵬,被控於一五年八月廿六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某唐樓單位謀殺女子李建風(四十五歲)。控方透露,死者於案發前一日持雙程證來港,隨即在上址賣淫。被告則指稱是受死者挑釁才行兇,提出改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控方昨日先讀出開案詞,今日始傳召證人作供。

控方指,案發日的凌晨一時半,同在上述唐樓工作的周姓鳳姐,收了被告八百元提供按摩及性服務,完事後被告要求「過夜」,周拒絕;被告轉往隔鄰的死者單位要求過夜,經協議後收費是九百元。未幾,周聽到死者單位傳出尖叫聲,周擔憂前往查探,但拍門無人回應,遂找另一姊妹求助。開門後她們只見死者躺在地上,被告雙手沾血聲稱死者暈倒,要求叫救護車,說罷身上僅穿內褲的被告便衝出逃走。周試圖追截,但中途失去被告行蹤,救護員到場證實死者已無呼吸脈搏。

法醫驗屍後,發現死者的臉、頸及胸部有多處割傷,其中頸及胸的傷勢相信由利器造成,胸部傷勢深入心臟足以致命,警方在案發地點附近街頭檢獲一把染有死者血漬的生果刀。

指被阻睡覺受挑釁

至凌晨四時,被告乘的士到達觀塘碼頭,在碼頭的兩名釣魚客憶述,被告夾雜廣東話及普通話,向他們承認用刀插了一名女子幾刀,當被告談及家庭狀況時更情緒激動,並跳入海中。警員接報到場將被告救起,被告要求警員「不如一槍打死我」。

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的狀況適合接受警誡會面,被告期間透露自己在內地出生,母親嫁港男後,他跟隨來港。案發前一晚,他晚膳後,想在廟街一帶召妓,期間遇上巡警,他擔心會被搜出其背包內有「偉哥」,遂轉到新填地街尋妓。被告稱他之前因服食「偉哥」,事發時感頭痛頭暈想睡覺,惟死者卻叫醒他,催促他先付款,他指稱受死者挑釁才推死者落地,並執起生果刀向死者狂插。控方指不接納被告承認誤殺,因為認為即使死者要求被告先付款不准他睡覺,正常的人都不會因此失去自制能力。

案件編號:HCCC 1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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