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簡崇諾妻申訂最低刑期 覆核遭駁回

【本報訊】美林集團高層簡崇諾(Robert Kissel)○三年遭妻子Nancy Ann Kissel殺害,Nancy之後經過兩次審訊,終在○五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她在服刑逾十二年後,於前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長覆會)為她定下最低刑期。高院去年底聆訊後,法官昨日頒發書面判決,駁回Nancy的申請。

長覆會非每宗個案都建議刑期

申請人Nancy Ann Kissel的司法覆核申請有兩大主要論點。首先,她認為長覆會指她已服的刑期,未足以抵償其罪行的懲罰與阻嚇元素,是僭越了法院職能作出司法判斷。法官昨在判詞判決指,上訴庭有案例指明,長覆會行使的是行政、而不是司法權力。申請人一方亦同意,此點應留待上訴庭或終審庭作決定,現在根本沒有爭議餘地。

至於申請人第二項的論點,則指長覆會拒絕向特首建議確實刑期,或至少提出在服刑多久後,可以開始考慮訂立確實刑期,做法並不合理。法官對此點引用終審庭案例,確認成年謀殺犯人依例判囚終身是合理合法。長覆會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作決定,過程無不合理;長覆會只須在適當個案建議最低刑期,而非每宗個案都要建議。同樣地,長覆會亦無責任要在每宗個案都訂立「觸發期」,即在服滿一定刑期後,便自動觸發覆核機制考慮確定刑期。

簡崇諾是美林集團全球資本投資部常務董事,○三年十一月遭妻子Nancy以毒奶昔迷暈後,再以金屬裝飾品重擊頭部致死。

案件編號:HCAL 1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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