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擬推兩級制罰則 重犯可監禁

【本報訊】政府後知後覺嚴打違法的的士司機,除擬實施扣分制外,更計劃針對與的士司機較嚴重罪行實施兩級制罰則,司機若濫收車費、拒載、兜路、兜客及損毀或更改的士計程錶,重犯者將面臨較現行法例罰則更重的罰款或監禁期,政府期望加重罰則能阻嚇屢犯者。

的士業議會提八招改革

運輸署表示,根據現行法例,的士司機若干犯濫收車資、拒載、兜客、兜路、毀壞或更改的士咪錶,被法庭判定罪成可處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同時,的士司機若濫收車資、兜路或兜客被法庭判定罪成,可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間。政府銳意打擊屢犯該些較嚴重罪行的的士司機,重犯者日後將面臨更重的罰款或監禁期,但暫時未有細節。

面對政府擬用重典,的士業界謀自救。由十七個的士團體組成的香港的士業議會,昨向運輸及房屋局和立法會提交《的士業改革建議》,提出八項短、中、長期改善建議,包括建議政府參照紅色小巴轉型為綠色小巴做法,推出有年期的新的士牌,接受現有的士牌持有人「以一換一」方式申請,改善的士服務。

議會又建議將巴士專線改為公交專線,讓的士亦可行駛,減少塞車;同時建議取消市民年滿廿一歲才可考的士牌或駕駛的士的限制;並資助業界購買無障礙的士及補貼輪椅使用者乘搭的士;設立基金為的士從業員提供醫療及退休保障;以及建議政府投資十八億元安裝六千個充電裝置,推動的士電動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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