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的士司機違例扣分制 遲來的監管治標不治本

「黑的」劏客令市民和旅客飽受困擾,但港府過往多次執法行動猶如隔靴搔癢,「黑的」司機仍然招搖過市,在街上尋找下一個獵物。港府為求補鑊,擬明年立法推行的士司機扣分制以針對十八項罪行,司機若濫收車資、拒載、兜客或兜路將被扣十分,兩年內扣滿十五分即面臨停牌三個月。但新法例令的士業界人心惶惶,工會擔心前線司機誤墮法網,扣分制隨時殺錯良民;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扣分制是遲來的監管,而且治標不治本,未能解決乘客不滿的士司機服務和駕駛態度差的問題。

本港現有逾一萬八千輛的士。運輸及房屋局指政府正檢討的士司機違規罰則,冀加強對重犯者阻嚇力,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當局建議參考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俗稱扣分制),若的士司機違反與的士相關法例時,除被判罰外,亦會被扣分,當扣分達到一定程度,將被停牌一段時間。當局已將初步方案諮詢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稍後會諮詢立法會和交諮會,目標是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針對18項罪行 最高扣10分

據悉,扣分制包括十八項的士司機罪行,分為扣十分、扣五分及扣三分三級。當中較嚴重的六項罪行一律扣十分,包括濫收車資、拒載、兜客、兜路、毀壞或更改的士咪錶,以及在無合理解釋下拒絕駛往乘客指示的任何地方;扣五分的罪行則有八項,包括拒絕向乘客發出收據、遊蕩或將車輛停在的士站以外的其他地方,以及沒有攜帶足夠十元、兩元及一元輔幣作找贖等;扣三分的罪行則有四項,包括夜間未有亮着車頂「TAXI」燈號及在車內吸煙等。

兩年扣滿15分 停牌3個月

消息指若司機在兩年內被扣滿十五分,將停牌最少三個月。多名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成員均對扣分制有保留。委員之一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部分罪行的扣分比例不恰當,例如司機若沒有足夠輔幣找贖便需扣五分,明顯過於嚴苛,認為此與司機的服務質素無關。他稱市民最希望改善的是司機服務及駕駛態度,而當局建議的扣分制及現行投訴機制均難以處理有關問題,認為當局應採納的士業界意見,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一旦乘客投訴司機服務態度差,亦有錄影資料佐證。

內容不清 業界憂誤墮法網

另一委員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主任杜燊棠則批評扣分制內容不清晰,如司機載客時遇上塞車,選擇以另一條交通暢順道路是否涉及兜路,便引起不少的士司機疑慮,他擔心司機隨時誤墮法網,他批評新法令有意投身的士行業的新人卻步。

同屬委員,本身是車主司機的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更批評部分扣分制援引的法例過時,如要求司機不可以遊蕩或將車停在的士站以外地方,他指自己六十年代投身行業時該法例已存在,當時本港的士數量少,因此的士會停泊在的士站等生意,「但依家成條波斯富街仲有幾多個的士站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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