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歌女」收利是或違法 以自娛作擋箭牌

康文署對付公園噪音受掣肘。近年,康文署轄下公園湧現不少「歌女」,她們使用巨大喇叭,輔以有人彈琴,持咪歌唱,甚有規模,「歌女」會邀請觀眾唱歌跳舞,過程中更涉收取客人利是,疑違法在園內經營生意。立法會議員表示康文署除嚴格執行法例外,有需要可派員與有關團體協商。

歌聲變擾民噪音 康署禁不絕

多年來,土瓜灣海心公園及屯門公園,均被多批「歌女」入侵,噪音問題依舊未解決,她們打扮濃妝艷抹,配以大喇叭及咪高峰,在園內唱起國語金曲,不少區內長者會前往捧場,一齊唱歌跳舞,有時更會給予利是打賞,她們為求吸引客人,不惜「鬥大聲」,嚴重滋擾附近居民。每當有公園職員上前干涉,她們會以自娛為擋箭牌,該署曾就《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作出修訂,限制喇叭大小,但仍無法遏止噪音滋擾,故不時引起衝突。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使用公園的市民應該有規有矩,發出的聲量不應過大,不要騷擾到其他人,因為其他人都有使用公園的權利,他認為要防止事件發生,康文署先要嚴格執行規定,又可派人與這些團體接洽,表明一旦違法,會要求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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