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漢斬人案 事主無法辨認片中3被告

【本報訊】佐敦白加士街與南京街交界於前年發生斬人案,五至六名尼泊爾男子持刀及玻璃樽,涉斬傷一名印度男子。警方鳴槍四響擊中並拘捕兩名疑犯,兩日後再拘另外兩名疑犯。四名被告被控蓄意傷人罪,其中一人認罪,三人不認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受審的三名尼泊爾被告分別是Pun Binod(廿四歲、地盤工人)、Rai Yogendra(三十歲、廚師)及Pun Soul(二十歲、無業),被控在一六年十月二日,惡意傷害男事主Gurung Vishal 圖使他嚴重受傷。Pun Binod另被控襲警,指他在同日襲擊一名警員。同案還有一名被告Pun Mahendra(廿五歲,無業),則在開審前已認罪。

卅三歲事主Gurung Vishal供稱,在○九年由印度移居香港,現做建築散工,在事發當日清晨五時,他與一名女性朋友由白加士街一間樓上酒吧下來時,便遭一名尼泊爾人追斬,混亂中有其他人加入,用刀與玻璃樽襲擊他。事主指與首及次被告同住佐敦區,屬點頭之交,第三被告就不認識。他昨在庭上觀看事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但認不到三名被告是否在畫面內。

控方在開案時稱,事主遇襲時有兩男一女警員巡經,他們警告兇徒停手無效後,兩男警各開兩槍。其中Pun Mahendra中兩槍後被捕;首被告手臂中槍後企圖上的士逃走被截停。

案件編號:HCCC 1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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