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界:超載出事或不獲賠償

【本報訊】紅色小巴超載害己害人,警方昨清晨揭發來往元朗紅棉圍至大棠的一架十九座小巴,竟接載了廿五名乘客。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支持警方執法,他指出,小巴超載問題在凌晨時分特別嚴重,尤其是往來新界及市區的路線,因市民心急回家,「呢架唔上可能要等半個鐘。」而司機則因「想搵多個錢」而超載。保險業界警告,超載或令保單失效,乘客更有機會被要求分擔責任。

凌志強分析,小巴司機每天繳交車租後,其餘車費「可以自己袋」,這個安排或成超載誘因。現時小巴司機平均年齡達六十歲以上,鮮有年輕人入行,有手停口停、放假便沒有收入的情況,加上年紀較大的司機難找其他工作,故行業有不健康現象。不過,凌志強指在超載一事上,小巴司機及乘客均有責任,他呼籲乘客若發現小巴超載,應落車並報警,一旦小巴超載發生意外,或不獲保險賠償,市民還要承受惡果,呼籲不要貪快、貪方便夾硬上車,「唔好搵命博。」該會亦已多番呼籲司機切勿以身試法。

乘客恐需分擔責任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所有保單會清楚列明每架車的載客量,超載會令保單失效,車主、司機及乘客均會受影響,隨時不獲任何賠償;另一方面,基於第三者責任保險問題,若超載小巴撞倒路人,而小巴乘客是明知小巴超載而沒有落車、使用加建的座位或企位,保險公司有機會要求被視為有份「參與超載」的乘客分擔責任,乘客或被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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