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亂倫罪涵蓋非直系親屬

【本報訊】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昨發表《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九項建議,包括新增性露體罪、窺淫罪、與死者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等。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至八月十五日結束。

法改會的其他建議包括改革亂倫罪涵蓋內容及對象、廢除包括以圖作出肛交而襲擊、促致他人作出同性肛交,男子與男子非私下作出的嚴重猥褻作為,促致男子與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等現行罪行。

擬訂性露體罪 需有特定受害人

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被問到在擬訂性露體罪下,若市民於寓所露台裸體而讓途人看見,會否有機會入罪,張回應指新訂罪行必須有特定的受害人,而以涉及性的形式在私人或公眾地方暴露生殖器官的行為。若有人以行為藝術或社會抗爭之名露體,張指有關行為涉及規管公眾秩序,而非小組處理的籌疇。

而新訂的窺淫罪是將在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例如以照片或數碼影像形式記錄的行為,列為刑事化。被問及若市民於街頭打量另一人的身材會否因此入罪,張達明解釋定罪與否重點在於事發地點,在擬議的新罪行下,受害人要身處「有合理期望冇人睇到自己的地方」,而非身處公眾場合,被告人亦要被證明基於性目的而行事。至於傳媒日後會否因以長鏡頭拍攝目標人物屋內情況而入罪,張稱若被告人證明行為目的並非為了獲得性滿足,理應不會入罪。

至於亂倫方面,現有亂倫罪範圍只限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法改會建議擴大涵蓋範圍至非直系親屬,例如伯父母及叔父母等。

另研增與死人進行的性罪行

另外,在現行法例下,戀屍行為或與人類屍體進行性行為並不屬刑事罪行,小組參考英國例子,指市民期望親屬遺體受到尊重,故建議新增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

張達明指諮詢期完結後會盡快交予法改會整理及公布最終報告,政府料於報告公布後半年內作初步回應、一年內作完整回應,繼而進入草擬立法程序。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